大件垃圾治理成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难点和热点。居民不知道该排放到哪,大件垃圾排放难;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因运力不足和处理能力不足而不敢管,大件垃圾收运与处理难,后果是大件垃圾随意扔在路边村头,最后混入一般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理,严重降低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效率。导致大件垃圾排放、收运、处理困难的原因在于大件垃圾治理的组织模式不合理、技术复杂和经费不足。
1组织模式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大件垃圾清运处理不能内嵌到一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之中。一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运一般采用二次转运方式(先转运到压缩站,压缩后再转运到处理厂),处理方式多是焚烧填埋。一般生活垃圾的压缩设备、运输车和处理设施不适用于大件垃圾;如需要利用现有模式和设施,必须先将大件垃圾拆解、分拣,但问题在于不可能在社区或压缩站之前建设众多的大件垃圾拆解分拣设施;这注定一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不适用于大件垃圾的清运处理。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大件垃圾清运处理容易落入“只问出处”的无效率状态。鉴于大件垃圾清运处理不能内嵌到一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之中,一些地方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建立独立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这个方向是正确的,但因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历来之关心垃圾出处和社会公平,不关心经济效率,结果是大件垃圾处理多在乎拆解与金属等高市场价值的物质回收,大比率的低市场价值物质与难回收利用的物质被当做一般生活垃圾处置,降低了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价值和打击了大件垃圾清运处理企业的收益。
大件垃圾清运处理应该扬弃一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组织思路,应走“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大件垃圾产生者自主选择处理企业”“处理企业自主处理”的模式,让市场决定大件垃圾及其拆解物的配置,尽可能减少二次废物的比率。
2.技术问题及其建议
大件垃圾主要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家具和其他非电器电子、陶瓷类废物品;废家具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橱衣柜、书柜等,其他非电子、陶瓷类废物品包括厨房用具、浴卫用具、自行车、被褥、凉席、长链状物(软管、绳索、铁丝、电线)等;大件垃圾的材料主要有木材、金属、塑料、织物、藤、竹、皮革、橡胶、海绵、玻璃、陶瓷等。(电视机、电脑、电冰箱等电器属于电器电子垃圾,陶瓷坐便器、陶瓷洗手池等属于建筑垃圾。)
大件垃圾处理的技术问题在两个方面:①分类拆解与破碎顺序的选择和②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技术选择。由于大件垃圾种类、结构及其组成材料多样,存在多种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方面的选择,而且各种选择都可以达到商业化水平,但存在效率差异。
建议根据有害无害判据选择分类拆解和破碎,建议含有害成分的大件垃圾采用分类拆解,否则可采用整件破碎后再分拣。这里尤其要注意事先判断废木材是否有害(详见下图)。
在材料回收利用技术选择上重点注意废木材和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废木材的回收利用根据上图选择,无害的废木材优先物质利用(直接利用和加工转化后再利用),有害的废木材只能能量利用。废塑料分为热固性塑料和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主要是树脂类,一般通过粉碎后研磨成细粉在用作树脂生产的填充料;热塑性塑料,如聚录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优先物质利用,可以直接利用或改性再用,尽可能避免能量利用以减少二氧化碳产生与排放。
3.经费不足及其解决对策
科学核算大件垃圾清运处理的成本、收入和大件垃圾处理产生的二次废物的处理费用,在此基础上出台大件垃圾清运处理管理办法,确定大件垃圾处理的吨单价(财政补贴),激励提高大件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和减少二次废物比率。
来源:无知一熊 作者:熊孟清